首页

优美之家赵恩静

时间:2025-05-25 14:36:59 作者:12名加拿大籍龙舟运动爱好者在上海体验“冰上龙舟” 浏览量:46363

  中新网海口7月12日电(记者 符宇群)“南侨机工这个群体有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爱国爱民,我死国生’的南侨机工精神永垂不朽。”马来西亚海南会馆联合会永久名誉会长林秋雅12日在《再会南洋—南侨机工后人千里寻亲路》新书发布会上说。

  在南侨机工回国抗战85周年之际,由马来西亚海南会馆联合会、马来西亚槟城孙中山协会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马来西亚研究中心联合策划编写的《再会南洋—南侨机工后人千里寻亲路》一书,12日在海口举行新书发布会。

7月12日,《再会南洋—南侨机工后人千里寻亲路》新书发布会在海口举行。中新网记者 骆云飞 摄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国重要港口和对外交通要道基本沦陷。新修建的滇缅公路成为当时中国和外部世界联系的唯一国际通道。当时,这条紧急抢修的战时“生命线”,急缺大批技术娴熟的司机与机修人员。1939年,3000多名南侨机工响应爱国侨领陈嘉庚的号召,组成“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服务团”支援中国抗战,在滇缅公路上担负起抗日军运任务。这个特殊的华侨群体,被称作南侨机工。

  《再会南洋—南侨机工后人千里寻亲路》一书汇集60余篇南侨机工后人及海内外相关人士的文章,缅怀南侨机工回国抗战的英雄事迹,展现南侨机工后人在林秋雅等有识之士的支持下,实现千里跨国寻亲的艰辛历程。

  林秋雅长期以来关注南侨机工历史, 曾协助不少南侨机工和后人在中国和马来西亚寻根。她说,为鼓励南侨机工后人写下自己先辈和家庭的故事,让更多人了解南侨机工故事,她推动组织成立编委会,希望将这段感人的历史再延续,把爱传给更多的人。

7月12日,马来西亚海南会馆联合会永久名誉会长林秋雅在海口展示《再会南洋—南侨机工后人千里寻亲路》新书。中新网记者 骆云飞 摄

  “我在寻亲的过程中,逐渐了解爷爷当年参与抗战的历史。”爱国侨领侯西反孙女侯韦美说,传承南侨机工精神是南侨机工后人的共同愿望,她的寻亲故事只是新书的一小部分,希望南侨机工后人可以从此书找到他们先辈参与抗战的历史点滴,了解今天和平生活的来之不易。

  海南省侨联副主席苏燕表示,南侨机工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史和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史上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南侨机工后人的千里寻亲之旅,不仅延续了先辈英雄事迹对海内外中华儿女的积极影响,同时促进了各国、各地之间的民心相通。(完)

【编辑:张子怡】
展开全文
相关文章
专家:目前没有观察到新冠病毒变异株出现致病力增加

巴布亚新几内亚《信使邮报》记者克劳迪娅•塔莉(Claudia Tally)对锦江边上的生态厕所“锦江阁”印象深刻。它配备了中国国内先进的污水处理系统,经过处理排出的水可直接排放或用于绿化浇灌,也可用于循环冲洗。她说:“如果世界各国都采用类似系统,人们将过上更加绿色环保的生活。”

湖南口岸迎来首批马来西亚鲜食榴莲

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校外培训执法的生命线,直接影响校外培训执法的公信力。《办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结合校外培训执法实际,注重与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的衔接,重点对实操层面迫切需要明确的情形和标准作了规定。一是明确立案和结案标准。具体规定了立案应当符合的5项条件,明确了符合结案的4种情形。二是明确调查职权。具体规定了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可行使询问、查阅、复制、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等职权,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实施调查。三是明确听证告知情形。明确规定对自然人处3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1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等情形,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四是明确违法所得认定标准。明确规定“违法所得”是指违法开展校外培训所收取的全部款项,依法已经予以退还的预收费未消课款项,可以扣除。这样既可依法严惩重罚违法者,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又有利于促使违法者积极主动退还未消课的预收费,解决“退费难”问题。加之此前已配套印发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已建立了一套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标准化体系,着力规范校外培训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水平。

沪剧《陈毅在上海》在国家大剧院上演

马尼拉4月12日电 (记者 张兴龙)菲律宾国家气象局12日表示,该国多地当天将面临热浪威胁,炎热指数达“危险”级别。

俄罗斯反对将乌克兰问题列入G20外长会日程 中方回应

3月14日下午,历经10余个小时浇筑作业,位于江苏省南通市的海太长江隧道工程首块底板顺利浇筑完成,标志着该工程施工建设取得阶段性突破,同时也拉开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序幕。此次浇筑的首块底板位于明挖暗埋段,共计浇筑混凝土1000余立方米,总浇筑面积达710平方米。

鹊桥二号中继星成功实施近月制动 顺利进入环月轨道飞行

在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饶伟看来,车辆买卖合同在双方完成签署书面合同的那一时刻起即成立。合同成立后,如果销售方明知在3点的发布会上已经确定了降价,但在5点签订合同时未告知,应认定为采用了欺诈手段,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顾客作出了按照高价购买的错误意思表示,此种买卖合同应属于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资讯
热门资讯
女王论坛